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电业综合、龙翔种业、种子公司、工会综合、繁荣街综合、边防大队正房、厢房、发行家属、财政局家属、市政综合、交通征费、安邦佳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电业综合、龙翔种业、种子公司、工会综合、繁荣街综合、边防大队正房、厢房、发行家属、财政局家属、市政综合、交通征费、安邦佳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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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电业综合、龙翔种业、种子公司、工会综合、繁荣街综合、边防大队正房、厢房、发行家属、财政局家属、市政综合、交通征费安邦佳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G0802G24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电业综合、龙翔种业、种子公司、工会综合、繁荣街综合、边防大队(正房、厢房)、发行家属、财政局家属、市政综合、交通征费、安邦佳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发〔2024〕3号、嘉发改发〔2024〕5号、嘉发改函〔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荫县朝阳镇人民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电业综合、龙翔种业、种子公司、工会综合、繁荣街综合、边防大队(正房、厢房)、发行家属、财政局家属、市政综合、交通征费、安邦佳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嘉荫县朝阳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楼本体有:外墙维修2536.48平方米、外墙粉刷*****.46平方米、屋面改造*****.23平方米、楼梯间内墙粉刷*****.05平方米、室内楼梯踏步更换3395.95平方米、室外楼梯踏步更换892.31平方米、雨落管1824米、采光井165套、更换楼梯间窗473.38平方米、更换单元门52个、供暖立管3000米、外墙修补刷漆502.08平方米、管道拆除15米等。配套基础设施有:路面修复8893.52平方米、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5323.90平方米、自行车棚5座、垃圾桶30套、防腐木座椅50套、停车位划线2630米、改造供电电缆1562.75米、改造通信线缆1598米、改造排水管网1192米、污水井82座、修建化粪池10座、改造供热管网6873.78米、供热检查井14座、管道破坏地面修复2369平方米、人行道铺装289.44平方米、新建铁艺围墙84米、混凝土拆除重建6548.1平方米、汽车充电防护车棚1座、供电手孔井6座、通信手孔井47座、通信检查井20座、墙面喷刷新涂料502.10㎡、植草砖停车场1906.88㎡、钢管挡车器177套、限高架11套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5日开工,2025年09月30日竣工(总工期35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7,699,694.61元。

2.9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以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要求配备投标项目施工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6.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恐龙大道西24号

联 系 人:龙维海

电 话:0458-*******

招 标 人:嘉荫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嘉荫县朝阳镇神州龙路197号

联 系 人:刘冬娜

电 话:139*****74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华鸿金色柏林9号楼2313室

联 系 人:娄金宝

电 话:151*****3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 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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