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地下室、4#、8#模板工程招标公告
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地下室、4#、8#模板工程招标公告
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郴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的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项目,现对本工程中的(地下室、4#、8#模板工程)分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项目(地下室、4#、8#模板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ZLCG(2024)063
3、分包项目预算:¥*******.06元
4、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进度计划和施工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执行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项目(地下室、4#、8#模板工程)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项 | ¥*******.06 | ¥*******.06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1;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谈判说明
1、本邀请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
(3)联系人:彭女士
(4)电 话:15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3)联系人:欧阳婷莉
(4)电 话:151*****377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
湖南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