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中层干部空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中层干部空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学校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的可持续、高品质发展,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常教组〔2019〕5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健、任惠宇
副组长:张衍标、朱亦奇、朱 珏
领导小组下设空岗竞聘工作办公室,华严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学校各职能处室、各教研组、各工会小组抽调。
2.评委
外聘专家5人。
三、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道正派、尊重实绩、群众认可。
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竞聘岗位及职数
学生发展处:副主任1名。
五、竞聘对象
符合竞聘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六、竞聘条件与要求
1.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发展情况,具有所聘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勇于担当作为、主动攻坚克难;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群众认可度高。
4.年龄要求。原则上初任职务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一般不再担任备案干部职务。
5.年限要求。新任中层干部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含)以上。
七、工作程序与安排
1.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总支、校长室等成员组成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对干部聘任提出动议。
(2)制定《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中层干部空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组织处预审。
2.宣传发动。公布《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中层干部空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教职工学习方案,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条件、程序和方法。
3.公开报名。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申报竞聘岗位。也可以组织推荐、校长提名等方法推荐竞聘人员。
4.资格审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要求,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并公示。
5.竞聘演讲。召开教代会,竞聘人员在教代会上进行竞聘演讲答辩,介绍自己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任职优势、任职设想和措施等。
6.民主测评。教代会代表根据竞聘者的竞聘演讲答辩,结合平时对竞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不得少于教代会人数的80%。入围人选得票原则上不低于有效票的50%。测评结果作为党组织考察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7.组织考察。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委打分成绩和教代会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岗位实际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及聘任岗位。
9.校内公示。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任中层干部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内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10.聘任。学校发文聘任;上报教育局备案。
八、其他规定及说明:
1.中层干部空岗竞聘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校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2.中层干部岗位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3.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采用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学校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中层干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6.学校解除或终止中层干部聘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书面说明解除聘任的理由。
7.中层干部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学校在收到申请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8.学校中层干部实行到龄退岗制度。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
本方案解释权归空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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