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高速路出口高清智能卡口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局高速路出口高清智能卡口建设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岐山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公安局高速路出口高清智能卡口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公安局高速路出口高清智能卡口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1476/2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公安局 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15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等其它内容。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7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高清抓拍单元、闪光灯、摄像机、终端服务器、车辆检测处理器); 4、投标供应商具有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壹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外企业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检验报告;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便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 2016年9月21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9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雷高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039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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