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叶县城市管理局附属式垃圾中转站供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叶县城市管理局附属式垃圾中转站供配电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附属式垃圾中转站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4-76 | |||||||||||||||
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附属式垃圾中转站供配电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88,128.63元 | |||||||||||||||
最高限价:*******.63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叶县城市管理局附属式垃圾中转站供配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叶县火车站、程寨、孔子庄园、昆西中学、叶公大道南段、城雕公园,二库、工业园A座、工业园B座及工业园C座,主要工作内容:新建50kVA柱上变压器,电源取自10kV线路,经双杆智能柱上断路器、高压计量装置、隔离开关、避雷器、电缆后下杆,采用电缆顶管敷设方式,接入新建50kVA柱上变压器。 5.2、建设地点:叶县 ;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7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1.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书面承诺书),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6、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005*****XM 联系电话:0375-******* 2、各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山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黄金路地矿局8号院5号楼1单元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7*****068 |
标签: 供配电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山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