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豆沙镇国土空间规划年暨中心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举行《豆沙镇国土空间规划年暨中心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决定举行《豆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中心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豆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中心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0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2号公告为准。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
盐津县自然资源局、豆沙镇人民政府
四、听证代表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以上,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和邀请有关人员两种方式产生。
1.听证代表名额不少于15人,在豆沙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或者关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等。
2.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豆沙镇人民政府从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人。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或者由豆沙镇人民政府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凡户口在本区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豆沙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二)报名时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拨打电话0870——*******将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职业)、联系电话)告知负责人或将报名信息发送至*********@qq.com报名,超过规定时限则报名无效。
六、其他事项
(一)豆沙镇人民政府将于1号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公布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等相关信息,并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将《规划》电子版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 系 人:颜梦秋
联系电话:0870——*******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豆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中心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docx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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