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媒体招商评审方案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媒体招商评审方案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媒体招商评审方案
本次招商为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广告媒体公开招商,整个评审过程分为初审、综合评审两步骤,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自收取招商文件起,应全程处于视频或音频记录范围内,不得随意进出招商评审现场。
首先,财务评审宣读招商保证金缴纳情况,相关内容在宣读前应保密,名单应作密封处理。评审小组对参与招商公司资质和招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筛除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招商响应文件;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排名确定推荐成交商。
一、招商项目介绍
本次招商共一个组段,具体情况如下:
媒体组段 | 媒体编号 | 媒体位置 | 媒体形式 | 媒体数量 | 媒体规格 | 媒体面积 | |
单位:(宽×高)m | 单位面积(㎡) | 总面积(㎡) | |||||
组段一 | HBSJW-22G-D033 HBSJW-22G-D034 | 石家庄机场T2值机岛 | 灯箱 | 2 | 11×3.3 | 36.3 | 303.6 |
HBSJW-22G-D035- HBSJW-22G-D038 | 4 | 12×3.3 | 39.6 | ||||
HBSJW-22G-D039 HBSJW-22G-D040 | 2 | 11×3.3 | 36.3 |
二、项目经营期限
本次招商组段一媒体经营期限共计24个月,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
三、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由河北分公司组成招商小组进行自主招商。
四、参与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本次招商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和直接客户。
1.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截至招商公告发出日(2024 年 09 月 04 日)前两个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截至2023年5月31日未缴清2022年传媒公司范围内计提欠款的客户,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7)与招商方的合作中,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截至2024年03月31日不存在200万(含)以上2023年计提欠款(除固定担保形式外)的情况。
(8)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上一个月底(2024年08月31日),不存在当年度(2024 年)三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9)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4年09月04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10)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1)政府部门(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4)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4年09月04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截至2023年5月31日未缴清2022年传媒公司范围内计提欠款的客户,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6)与招商方的合作中,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不存在200万(含)以上2023年计提欠款(除固定担保形式外)的情况。
(7)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上一个月底(2024年08月31日),不存在当年度(2024年)三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8)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4年09月04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备注:
计提欠款以“天”为单位进行统计,招商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审小组组成
本次招商评审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综合评审5人,财务评审2人。评审组组长1名,担任综合评审。评审小组组长、综合评审、财务评审由对应的评审库中抽取产生。
1、评审抽取:评审小组组长由招商公司的评审小组组长库在招商评审前一天抽取产生。
在招商评审前一天按确定的综合评审人数加2人、财务评审人数加1人的数量在专家库中抽取备选评审小组成员,评审当天按确定的评审人数在备选评审中差额抽取评审小组成员。
知晓购买招商文件广告客户的招商负责人不可担任此次招商的评审。
2、评审项目: (1)资质审验: 评审小组全体成员(7人)对所有参与招商公司递交的招商响应文件进行资质审验。 (2)技术标评审:财务评审(2人)仅对参与招商公司的财务状况(技术标评审第一项中“财务状况”一项)进行评审,综合评审(5人)对响应文件中除财务状况外的其他项目内容进行评审。 (3)价格标评审:评审小组成员(7人)对价格标进行评审。 整个评审过程由录像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督。
六、评审时间安排
程序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收取招商响应文件 | 2024年09月20日 | 10:00-10:30 | 信息楼225 |
资质审验及初审 | 10:30 | ||
评审 | 10:30 |
七、评审标准
在对参与招商公司的资质审验完毕后,评审小组将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第一步进行技术评审,第二步进行价格评审。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加总后为参与招商公司的综合得分。评审小组将依据参与招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情况推荐成交商。
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共五项,如下:
技术评审 | 价格评审 |
一、企业规模及经营能力 | 五、广告费报价 |
二、媒体经营经验 | - |
三、客户资源情况(代理公司) 品牌品质及属性(直接客户) | - |
四、履约情况 | - |
注:技术标评审第二项,直接客户为满分,其余评审项目按评审标准评分,最终得出直接客户的综合得分。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标评审和价格标评审的全部项目。
八、评审程序
第一步:资质审验
所有参加招商的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递交的招商响应文件都要经过招商评审小组的评审审验,以筛除不合格的招商响应文件。
(一)评审人员:评审小组全体成员
(二)财务评审:宣读招商保证金缴纳情况,相关内容在宣读前应保密,名单应作密封处理。
(三)评审方法: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商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对参加招商公司递交的招商响应文件进行审验,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商响应文件招商方有权视其为无效文件:
1、招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及全部密封。
2、招商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未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负责人)章。
3、未按期缴纳足额招商保证金。
4、参与招商公司与招商文件要求的资质不符。
5、未按招商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6、招商响应文件逾时送达。
7、未按招商方要求提供公司资质承诺书。
经初审合格的招商响应文件,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第二步:综合评审
(一)技术评审(组段一共计22分)
1、评审人员:财务评审(2人)仅对参与招商公司的财务状况(技术标评审第一项中“财务状况”一项)进行评审,综合评审(5人)对响应文件中除财务状况外的其他项目内容进行评审。
2、评审方法:对参与招商公司的企业规模、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媒体经验等进行评审。
3、评分规则:
编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规则 | ||
一 | 企业规模及经营能力 | 0-10分 | |||
1 | 经营年限 | 0-2 | 考察参与招商公司经营年限,存续经营的稳定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备广告经营经验: 1、3年以下:得0分; 2、3年(含)至5年:得1分; 3、5年(含)以上:得2分。 | ||
2 | 注册资金 | 0-2 | 考察参与招商公司的资本实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达到: 1、200万(含)以下得0分; 2、200万至500万(含)得1分; 3、500万(含)以上得2分。 | ||
3 | 财务状况 | 参与招商公司须按照招商方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财务类报告如税审报告等招商方不予认可;按照招商方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除应反映当年账户状态外还应体现当前账户余额);若参与招商公司未按照招商文件中要求提供财务相关材料,则财务状况评审项目得0分 | |||
0-3 | 评估公司的偿付能力。 | 0-1 | 资产负债率 | ||
0-1 |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 ||||
0-1 | 银行资信证明 | ||||
0-2 | 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 | 收入利润率 | |||
0-1 | 评估公司使用股东资金的盈利能力及回报能力。 | 净资产收益率 | |||
二 | 媒体经营经验 | 0-7分 | |||
考察参与招商公司有无经营机场广告媒体或其他户外媒体的经验及正常履约能力。从合同份数、合同性质、区域内公司合作情况及履约方面进行评分。 参与招商公司须提供由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相关关联公司的合同证明招商方不予认可。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合同须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时间要求:近2年内,在2022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截止时间为发布招商公告上月底)期间有执行期。 2、合同内容要求:能证明其机场广告媒体或其他户外广告媒体经营经验。 3、合同签署方要求:与媒体资源方直接签署的合同(金额可做遮挡)。 招商方认定的有效资源方:与媒体资源方公司(或其母公司)100%控股的公司或其分(子)公司、与媒体资源方公司持股的公司、与媒体资源方公司组成的合资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 4、此项直接客户得满分。 | |||||
1 | 合同份数 | 0-2 | 1、未提供媒体资源相关合同或提供有效合同未达到5份的:得0分; 2、提供5份至9份有效合同的:得1分; 3、提供10份(含)以上有效合同的:得2分。 | ||
2 | 合同性质 | 0-3 | 1、考察参与招商公司经营机场广告媒体的质量(0-1分) 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有效合同中,有6份(含)以上为与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机场签订媒体资源合同的,得1分。 2、考察参与招商公司经营机场广告媒体的覆盖规模(0-2分) (1)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有效合同中涵盖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前20名机场中的3家至5家的,得1分; (2)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有效合同中涵盖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前20名机场中的6家(含)以上的,得2分。 (以上全国机场吞吐量排名以民航局官方公布的2023年吞吐量数据为准) | ||
3 | 区域内公司 合作情况 | 0-1 | 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有效合同中,能够涵盖北京机场、大兴机场、天津机场或太原机场中任一家机场媒体资源的,得1分。 | ||
4 | 资源合同履约正常证明 | 0-1 | 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有效合同中,能够同时提供合同履约正常证明且证明数量超过5份(含)以上的,得1分。 | ||
三 | 客户资源情况 | 0-5分(代理公司) | |||
考察参与招商公司的客户资源情况,从合同份数、客户资源的品牌质量、行业覆盖方面进行评分。 参与招商公司须提供由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相关关联公司的合同证明招商方不予认可。参与招商公司提供的合同须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时间要求:近2年内,在2022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截至时间应为招商公告日上一月底)期间有执行期。 2、合同内容要求:能证明参与招商公司销售能力及客户拓展能力。 3、直接客户得满分。 | |||||
1 | 合同份数 | 0-2 | 1、未提供相关合同或提供的有效合同少于10份:得0分; 2、提供10份至14份有效合同的:得1分; 3、提供15份(含)以上有效合同的:得2分。 | ||
2 | 客户品质 | 0-3 | 1、客户资源涵盖的品牌包括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与机场形象相契合,得0-1分; 2、提供的合同期限能够反映与客户存在长期、稳定关系(0-2分) (1)提供的单份合同期超过3个月(含)且满足该条件的合同数量在3份(不含)至5份的,得1分; (2)提供的单份合同期超过3个月(含)且满足该条件的合同数量在5份(不含)以上的,得2分; | ||
三 | 品牌品质及属性 | 0-5分(直接客户) | |||
品牌品质 | 0-3 | 1、品牌属于2023年世界品牌500强的或入选央视品牌强国.自主品牌优选工程或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的:得1分; 2、品牌与机场形象相契合,得0-1分; 3、品牌与媒体合作稳定性,(单份合同期超过3个月(含)的)得1分。 注:①2023年世界品牌500强名单由“世界品牌实验室”提供。 | |||
品牌属性 | 0-2 | 符合扶贫、红色旅游、政务类客户或与机场及其他业态有过合作经验的:得2分 | |||
四 | 履约情况 | -11至+2分 | |||
1 | 加分项 | 0-2 | 被评为招商方2023年度优质经营、金牌客户。(优质经营商、金牌客户名单以广告公司外网公示为准。) 1、被评为优质经营商的,加1分; 2、被评为金牌客户的,加2分。 | ||
2 | 扣分项 | -11-0 | 1、过去2年(2022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与招商方无合同记录;或与招商方的合同正常履行的,不扣分。 2、与招商方合同中存在欠款的,扣1至6分。其中: (1)截至招商回标日上月月底(2024年08月31日),仍存在上一月计提欠款的:扣6分; (2)截至招商回标日上月月底(2024年08月31日),不存在上一月计提欠款或补缴清上一月计提欠款,但与招商方合同中存在合同欠款的,按欠款金额分区间扣1至3分。 欠款金额扣分值<30-130(含)至50-1.550(含)至80-280(含)至100-2.5≥100-33、截至招商回标日上月月底(2024年08月31日),与首都、大兴及分(子)公司存在跨地欠款的: (1)两至三地(含)机场欠款的:扣1分; (2)三地以上机场欠款的:扣2分。 4、过去2年(2022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截至时间应为招商回标日上一月底)期间,与招商方的合约存在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解除合同等情况的:扣2分 5、过去2年(2022年09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截至时间应为招商回标日上一月底)期间与招商方组织的招商中未按照要求签订合同退标的:扣1分。 |
(二)价格评审(组段一共计78分)
1、评审人员:评审小组全体成员。
2、评审方法:对参与招商公司的报价进行评审。
3、本次招商为有底价招商,参与招商公司组段一报价需高于组段招商底价。
媒体组段 | 招商底价 |
组段一 | 228 |
4、本次招商中,参与组段一的招商公司只需对媒体第一年广告费进行报价,之后每年的广告费金额均在上一年价格基础上提高2%(即第二年价格为第一年价格的102%)。
5、本次招商组段一参与招商公司中有一家及一家以上符合资质要求且响应价格高于该项目媒体底价的,即为有效。评审小组将针对上述公司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综合得分顺序推荐该组段成交商。
6、若所有参与招商公司所报价格均未达到底价,则先不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审小组向全部参与招商公司同时公布招商底价,参与招商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二次报价。所有公司须将二次报价内容加盖公司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密封,并在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同时将密封材料递交至招商方评审小组。第二次报价中若有公司报价达到媒体底价,则对上述公司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综合得分顺序推荐成交商。若仍未有公司达到媒体底价,则不再进行综合评审,本次招商项目流标。
编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规则 |
六 | 广告费报价 | 0-78分 (组段一) | 每个组段第一年广告费报价的最高者,此项为满分(78分)。 其他公司组段报价得分计算方式为: 该公司所投组段第一年广告费报价÷满分广告费报价×满分(78分)。 |
第三步:最终评分并推荐成交商
综合评审分为技术标评审及价格标评审,须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招商文件中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最终得分排名确定推荐成交商。
每个组段参与招商公司最终得分=综合评审总分(5名综合评审评分加总)+财务评审评分(2名财务评审评分的平均分)×5+价格标得分×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参与招商公司的综合得分分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由评审小组推荐每个组段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将推荐的组段成交候选人上报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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