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超市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生活超市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生活超市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生活超市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生活超市服务项目,包括2个服务点位,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共引入1家服务供应商。点位1常驻人口4000余人,经营面积约为220平米;点位2常驻人口400余人,经营面积约为50平米。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超市为综合型超市,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副食调料、蔬菜水果、生鲜肉类、糖茶饮料(不含烟、酒)、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另需具备快餐服务、小吃服务资质。超市营业时间:7:00至22:00。主要面向单位工作人员、院内家属及所有外来人员等。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财务状况良好。6. 投标商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式入股的企业。为保证超市服务保障质量,中标供应商须为国内大型知名连锁超市。超市规模品质类似:永辉超市、盒马超市、物美超市、苏宁易购、华润万家、联华超市、大润发、京东等。
甲方无预算支出,乙方向甲方缴纳场地使用费及水电暖等相关费用。水、电、暖等费用按军队相关标准收取。乙方出售商品经费由乙方自行收支;场地使用费按年缴纳,水、电、暖等费用按甲方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180.00 2024年09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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