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道关于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项目的询价公告

站前街道关于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项目的询价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提升站前街道辖区内公共治安视频监控覆盖水平,提高公安侦查办案效率,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拟对站前街道辖区内若干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承接此项目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站前街道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三)最高限价:不高于11.5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费用及所有税费等)。

  (四)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项目标准:详见附件。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调试和安装相关产品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性质);

  (四)供应商未被例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资料内容

  (一)报价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价地点: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

  (三)报价联系人:纪小姐 ,电话:020-********

  (四)报价需提供资料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企业(单位)商务资料包括信用信誉、业绩、履约能力,技术力量包括产品参数和效果图、售后服务、保修时限、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计划等资料

  5.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站前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采取综合比选的方式,对供应商的报价、资质、企业诚信、方案案例、过往业绩等要素进行讨论比选,综合评估依次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附件:1.站前街道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项目采购报价单.xls

     2.站前街道公共治安视频监控接入市公安视频云项目标准.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cgxx/content/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视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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