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中心医院医学影像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中心医院医学影像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医学影像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GE 3.0T PIONEER磁共振成像系统三年期+3个月全面维保服务包含合同期内的人工服务、维护保养及整台磁共振设备出厂配置所有部件的保用服务;西门子64排CT的三年期维保服务,含人工服务、维护保养及常规备件的保用(常规备件保用范围不含CT球管及附属冷却装置、CT探测器装置、高压及高压前级装置)。
2、保障目标
须保证设备开机率达到95%以上(按一年365天计算,如果此开机率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达到,按1:1顺延保修时间,即开机日每降低1日,保修期顺延1日)。
3、维修技术人员要求
具有同类设备服务经验,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日常维护咨询和保养
每年四次的预防性维护保养及校准,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除尘保养及运行状态检查、定期更换设备易损部件及设备校准服务,并提交设备保养服务报告;
5、响应时间
电话支持:(2)小时内响应
6、故障到场时间要求
现场支持:(48)小时内到达
7、售后服务网络
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及电话。
8、培训要求
须每年提供一次临床应用现场培训或临床应用课堂培训或设备管理培训;
有能力以现场和远程的形式,提供MR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
9、远程检测
须具备宽带远程支持与宽带自动预警保障系统以提供MR设备运行状态的远程监测诊断与维修服务具备远程遥控诊断系统及设备管理软件服务。能通过远程系统进行MR设备的维护,并提供设备运行状况和措施报告。能通过远程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测MR设备运行健康状况(如液氦、制冷、温湿度、数据库系统等)、提供自动预警、主动预防型维护和维修方案。
10、硬件配置
投标公司需具备符合本项目服务的工具、仪器和软件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中心医院
地 址: 东港市广纳路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邮箱地址: lnqd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红超、马雪、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