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精武镇150平米底商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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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天津市西青区绿野园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36****0622
农户数量 -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商铺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 元/年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 一年一付,上打租,合同签订时需缴纳首期租金,后续租期租金于合同到期前一月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报名提交查看标的确认函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
中标方保证金处置 转为合同款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无异议,水、电具备使用时费用自理,具体以现状为准。该项目具体出租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起止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项目标的,不得利用承租项目标的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破坏标的主体结构,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装修装饰等设备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如出租方不需要,承租方需恢复标的原貌。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政府及镇村相关安全责任要求使用项目标的,凡因违反安全要求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村委会或政府部门占用等,承租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缴纳未使用部分租金(无息),承租方前期装修投入经双方认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双方协商解决。 6、在合同期内,不允许对标的物进行转租。 7、出租期内不得在项目标的内部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项目标的物不退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 8、租赁期间承租方未按时缴纳房租,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项目标的内的装修装饰等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逾期返还期间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支付占用费,且每日按日租金万分之五累计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9、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保证标的物的安全使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全责,与出租方无关。 10、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1、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缴纳形式 电汇形式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向 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 多次竞价
阶梯价 10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4-09-0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3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4-09-14 14:2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09-14 14:5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120501635*****0013671631
信息技术服务费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报名须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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