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二期)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1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0 09:00至2024-09-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09:00 ,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池璐 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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