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炉渣销售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ZHYX0902;
2.3服务内容:炉渣清运;
2.4最低限价:10元/m3;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日至2025年4月30日;
2.6质量说明: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项目炉渣产量不确定(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炉渣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请投标收购单位自行考虑风险;
2.7入围家数:2家;
2.8服务地点: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地区各热源单位;
2.9服务标准:
(1)保证各热源单位炉渣及其脱硫附属物随产随销,当天炉渣当天运走,场地清理干净整洁,道路无结冰现象;
(2)在运输、利用、处置炉渣的过程中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因极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清运的,要做好苫盖,符合环保要求。(注:各热源厂炉渣做到及时清运离场。炉渣在存放期间必须全覆盖,到期外运,覆盖费用由收购单位承担;
(3)如收购单位炉渣清理不及时,造成违约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收购单位负责赔偿。收购单位负责苫盖,因苫盖不及时或覆盖不全面导致行管部门罚款,收购单位承担罚款及连带责任。详细约定以签订合同为准;
(4)收购单位均须遵守招标人厂区内关于炉渣管理、安全生产等关于炉渣销售、人员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须具有道路经营许可),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炉渣。投标人均须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炉渣处置及消纳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环保部门核准的排污许可证或批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
3.2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拒绝与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经济、法律纠纷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2021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
4.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1201室;
4.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4.4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招标文件款须在报名资料合格之后,以公对公转账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账号:4200 2214 0920 0125 594。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李洪亮
联系电话:151*****3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1201室
联系人:曹东
联系电话:189*****514
标签: 采暖期炉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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