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弃物(一般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工业废弃物(一般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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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爱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年处理20万吨工业废弃物(一般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处理20万吨工业废弃物(一般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于2016年6月27日经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合巢开经[2016]43号文备案,总建筑面积40394平方米,新建6栋生产车间及综合楼、研发中心、员工宿舍、仓储中心等辅助配套设施。新上太阳能辐射生产线、天然气烘干生产线、高效肥料深加工生产线、高净化率水处理多效絮凝剂生产线11条。项目总投资30636.8万元,占地50.4亩;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处理20万吨工业废弃物(一般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能力。
二、 项目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护措施分析
1.废气
项目投产后的大气污染因素主要为有机污泥太阳能辐照车间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及净水剂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净水剂生产配料及反应聚合过程中产生的酸雾、锅炉烟气及职工食堂油烟。
(1)蒸汽锅炉烟气
项目区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年耗天然气2.7×105Nm3/a,属于清洁能源,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直排,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燃气锅炉表3排放标准。
(2)污泥太阳能辐照车间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无机污泥原料库、干化车间不产生恶臭气体;有机污泥干化车间在污泥原料库、生产车间的干化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都设计为封闭的车间,同时设有引风和收集系统,使干化车间及原料库保持为负压状态,使恶臭气体不易散发出去;尽量减少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以防治恶臭气体逸散。风机集中收集后的臭气经等离子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和H2 S的厂界最大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及厂界标准二级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要求。
(3)污泥烘干粉尘防治措施
污泥及净水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和速率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4)盐酸雾
净水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经废气洗涤塔(三级洗涤)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对外排放,盐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5)食堂油烟治理措施
项目职工食堂设置2个灶头,是用天然气燃料,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应经净化装置后,油烟气浓度小于2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大于75%,厨房的油烟排放能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以及酸雾吸收喷淋废水,其中生产性废水全部回用项目配料工序,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花山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汤河,项目排水量较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及各类引风机等,项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并设减振基座,并采用隔声材料建造。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建设项目完成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在项目的生产过程中,板框压滤过程会产生少量杂质,板框压滤主要是来自于原料氢氧化铝与铝酸钙粉中的杂质,主要含有Fe 、 Mn 、 Si 等氧化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集中收集外售处理;项目的固体化学品的材料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固废经资源化利用和妥善处理后,对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制度,保证各治污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经调查,91.9%的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基本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各关心群体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于项目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项目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问卷调查等
五、联系方式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巢湖市爱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华
联系电话:151*****0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荣生
本次信息公告后,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面谈或其他便利方式,了解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相关信息、查阅环评报告书,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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