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校区一期后勤附属用房次入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校区一期后勤附属用房次入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委托,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校区一期后勤附属用房次入口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校区一期后勤附属用房次入口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3、建设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3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予以公布
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7、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帐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号码:210*****61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行号:105*****045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2、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联系电话:158*****877)
3、报名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套。
(1)营业执照(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施工资质证书;(3)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4)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文件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 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U盘或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联系人:高勇
电话:138*****07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4-********
2024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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