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遴选日常零星宣传用品供应商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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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遴选日常零星宣传用品供应商项目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遴选日常零星宣传用品供应商项目,请有意向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遴选日常零星宣传用品供应商项目。
(二)预算金额:4万元/年以内,最终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完成日常零星宣传展板等制作服务。
(五)服务要求
服务期间,具体服务需求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因采购人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可不再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服务或另行组织采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质量及品质方面要求
1.投标人所配送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符合安全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条款;
2.明确按采购人所需求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提供货品;
(二)数量及验货方面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配送产品品种、数量的准确性,并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2.投标人每次随供货提供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
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配送方按要求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货品。
(三)付款方式方面的要求
1.货款在收货后按照季度结算方式。货款经双方核对无误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结清货款;
2.个别需特殊采购的品种,由双方商定具体市场询价作依据按合同确定结算价。
四、报名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服务方案、质量承诺、应急预案等资料;
5.报价表(附件)。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
(二)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将资料密封递交至盘龙区北京路2198号1-154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8号1-154室。
联系人:皮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昆明市盘龙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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