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普朱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普陀山镇部分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普朱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普陀山镇部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组织开展了《普朱功能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普陀山镇部分)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4:30
地点:普陀山镇小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共10人,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各1名(分别由镇组织线、镇人大推荐)。另外8人为自愿报名对象,在普陀山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普陀山镇镇政府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1112室),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普陀山镇将于9月19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参会。
五、听证须知
(一)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三)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五)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陈宇强,电话:138*****589。
特此通告。
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政府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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