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盘克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木耳培育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盘克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木耳培育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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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盘克林场(甘肃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盘克管理站)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9 16:59:24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12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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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盘克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木耳培育基地建设项目001 | PKLC2024-003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1、项目名称: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盘克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木耳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PKLC2024-003。
3、资金来源:2023年营林业务收支结余及2024年营林业务收入资金。
4、项目概况:完成场地平整1650m2,安装高1.5m围栏170m,整理长50m,宽1.4m苗床6道,布设喷灌设施350m,新建10m3蓄水池1个,购置安放菌包3000个。
5、工程地点:盘克林场九里沟。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所有工程量
8、招标控制价:*****.00元。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原件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园艺服务的经营范围;
6、投标单位须上传项目实施方案、合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若上传的资料与后审资料不符,视为无效投标。联系人:赵云
联系电话:137*****666
单位地址:宁县盘克镇西街6号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宁县分局盘克林场
2024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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