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大北处理站改扩建
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大北处理站改扩建
塔里木油田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大北处理站改扩建
招标编号:ZY24-XJT32-GC034-00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需要,需要对已建大北处理站水处理装置进行扩建5000m3/d装置一套。
2.2招标范围:
《克拉苏气田克深5区块开发调整地面工程大北处理站改扩建》部分,包括大北处理站气田水处理装置扩建、污泥减量化系统、大北处理站气田水转输系统。主要工作量:(1)在大北天然气处理站南侧已建气田水处理装置区内扩建处理装置1套,气田水处理能力5000m3/d;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沉降+过滤;新建2座2000m3重力沉降罐,1座1000m3缓冲水罐,1套处理规模210m3/h的双滤料过滤器,2台排泥泵,2台过滤提升泵,2台反洗泵。(2)新建2台污泥提升泵,2台上清液提升泵。新建1座污泥处理用房,新建1套污泥减量化装置(包括加药装置撬、气体处理撬、污泥浓缩撬、污泥脱水撬)。(3)在新建气田水处理用房内新建2台气田水转输泵,转输规模180m3/h。(4)配套工艺、水、电、信、控、暖等相关专业,具体工作量详见施工图0版。
2.3工期: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180天(日历天),12月30日前完成土建基础,玻璃钢罐制作,及流程连接,具备玻璃钢罐投产条件。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3.1 承包商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3.3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4)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人员1名,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资料提供形式:①人员清单和资质证书扫描件;②提供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上述人员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③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④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3.4施工业绩: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与本项目(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水装置、水系统场站建设)类似的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②提供本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3.5分包要求
1、分包内容及要求:1、允许2座2000m3重力沉降玻璃钢罐,1座1000m3缓冲玻璃钢罐进行专业分包,其余工作量只允许劳务分包;2、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需将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等报建设单位备案;3、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专项工程再分包。
2、分包承诺:玻璃钢罐分包商要求经营范围需涵盖玻璃钢储罐制造、加工,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有效准入承包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玻璃钢罐分包商具有相应业绩(不小于500m3玻璃钢罐制作)1项。
3.6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7 QHSE 要求
3.7.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7.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7.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7.4资料提供形式:
3.8信誉要求:
3.8.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8.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09日起至2024年09月14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任女士,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QQ账号**********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 曾辉
电 话: 0996-*******
电子邮件: zengh-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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