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相关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相关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相关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BH-2024-05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相关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BH-2024-051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相关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354.0万元
最高限价:135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49 549 医用磁共振设备 第一包:移动式头颈磁共振成像系统1套
第2包 72 7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第二包:经颅磁治疗仪 1台
第3包 119 119 体外循环设备 第三包:转运式体外膜肺氧合系统(ECMO)1套
第4包 125 125 医用光学仪器 第四包:手术显微镜 1台
第5包 170 170 临床检验设备 第五包:全自动酶免分析系统 1套
第6包 95 95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第六包:颈腰椎脊柱减压牵引系统 1套
第7包 174 174 体外循环设备 第七包:血液透析设备 12台
第8包 50 50 其他医疗设备 第八包: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系统 2套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二、三、六、七、八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第四、五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11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到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022-********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伟、曹治国
电 话:022-********转6699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医疗设备 高质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