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5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4~2025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0%,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管辖区域内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现根据招标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除雪防滑车辆进行租赁,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防患冬季高速公路多发事故。本项目包括重型自卸货车69辆、装载机5辆、装载机(备勤)6辆、重型牵引货车11辆、小货车9辆。
2.2 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标 段 号 | 重型牵引货车 | 重型自卸货车 | 装载机 | 小货车 | 装载机(备勤) |
第 1 标段(沈山线南票至沙后所) | 4台 | 24台 | 1台 | 3台 | 3台 |
第 2 标段(沈山线沙后所至万家) | 4台 | 28台 | 2台 | 3台 | 3台 |
第 3 标段(兴建线全线,含元台子立交) | 3台 | 17台 | 2台 | 3台 | 0台 |
2.3 服务期限
151日历天,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 日
2.4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并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机械设备租赁业绩。
3.1.3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要求:自有或租赁车辆不少于30台”,并提供相关车辆的行驶证或租赁协议,杜绝无车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月 29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次项目要求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08 时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关沟村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29-*******
代理机构: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6-1号楼X室
联 系 人:郁思博
电 话:0429-*******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除雪防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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