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二次
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SZQ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二次)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90号文件和农发改审批字【2024】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规模:项目对农安县城区内的23个小区的33栋老旧建筑进行改造,共涉及2453户,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24.67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楼梯间改造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农安县城区内。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
8 | 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引松家属楼)(二次) | SZQL-********-8 | ******.24 |
11 | 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残联综合楼)(二次) | SZQL-********-11 | *******.7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企业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
3.10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3〕11号)
3.11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4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 。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许小刚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开大北街1000号盛世投资置业发展集团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联系人:焦月
联系电话:133*****1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项目编号:SZQ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二次)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90号文件和农发改审批字【2024】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规模:项目对农安县城区内的23个小区的33栋老旧建筑进行改造,共涉及2453户,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24.67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楼梯间改造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给水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农安县城区内。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
8 | 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引松家属楼)(二次) | SZQL-********-8 | ******.24 |
11 | 吉林省农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残联综合楼)(二次) | SZQL-********-11 | *******.7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企业工程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意见》(吉建发【2019]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
3.10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3〕11号)
3.11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4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室 。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且仅限一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许小刚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开大北街1000号盛世投资置业发展集团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联系人:焦月
联系电话:133*****1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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