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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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项目 |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项目 采购数量:1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保障通勤需求 需满足的要求:一、主要任务 (一)承租车型:共需提供18台客车,其中大巴车8台(39座左右)、zhong巴车10台(19座左右)。 (二)承租班车线路(详见需求明细表) (三)需求方如有临时性用车需求,承运单位需无条件配合,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同类型车型中标价格执行。 | 承运单位要求 (一)采用“人车整租”的模式提供通勤班车服务,承运企业需提供司机和车辆。 (二)承运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方面记录,具有《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承运单位不得将班车服务拆包、分包,不得转包交于第三方运行。 (三)承运单位指定专职管理团队全职负责运营管理,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负责班车日常运营,需求对接、投诉处理;承运单位设立服务回访和应急处理机制,提供7X24小时服务响应,每月征求保障单位意见1次。班车具有动态监控系统,可在手机相关软件实时查看班车位置态势的可优先考虑。 (四)承运单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服务礼仪培训和安全教育。驾驶员熟悉路线、技术娴熟、服务周到,并随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运行途中保持车内通风换气及适当温度,不得擅自更改行车时间和线路。 (五)提供车辆因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承运单位第一时间上报保障需求方,并立即替换故障车辆进行保障。如承运单位无法及时更换车辆,需承担乘车人员打车费用;由于承运单位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给需求方造成损失,承运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相关处罚。 ★(六)承运单位承运服务车辆须为车龄3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大客车限定为宇通、金龙等车辆购置发票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客车,中型客车限定为丰田、宇通等车辆购置发票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zhong巴车。(提供证明材料) ★(七)承运单位提供承运服务须为技术状况良好,无一般等级以上交通事故记录的车辆。(提供书面承诺) ★(八)承运单位为保障车辆购买交强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司乘险;要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服务工作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所有因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所产生的费用及经济赔偿。(提供书面承诺) ★(九)班车服务驾驶员应与承运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年龄55岁以下,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一般等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 300.00 | 2024年10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范义威
联系方式:18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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