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榆树、九台分公司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榆树、九台分公司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榆树、九台分公司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榆树、九台分公司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SZB-202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项目概况:为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完成加快县域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的社会责任,需要大力在县域中小微企业中推广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且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可广泛应用在临街商铺、小型连锁超市、餐饮饭店、写字楼办公场所等,应用场景广泛,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与潜力,并且可以为电信在产数业务的赛道上实现突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1.2条。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周期 |
1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榆树、九台分公司 组网及视频类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采购内容:信息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门禁系统、组网等其他信息服务技术),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估算金额:******.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其中标段1:******.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标段2:******.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区域:九台、榆树。
1.2 本项目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区域 | 预估金额 (不含增值税) | 备注 |
1 | 标段2 | 1 | 100% | 榆树 | ******.00元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88%。投标人投标折扣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驻场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相关证明或劳动合同,如第三方代缴,另须出具委托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取。
2.1.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集中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4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3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张秋颖
电 话:186*****985
电子邮件: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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