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筠连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筠连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筠连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筠发改固〔2023〕153号)、《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筠连经开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筠发改固〔2024〕93号)、《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筠连经开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业主的批复》(筠发改固〔2024〕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筠连宏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筠连宏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23〕153号、筠发改固〔2024〕93号、筠发改固〔2024〕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业主:筠连宏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筠连经开区 2.3.项目规模:(1)新建筠连经开区配套道路约7千米、综合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2)新建筠连经开区供水厂一座,供水规模约2.98万m3/d;(3)新建筠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约3万m3/d;(4)建设标准化厂房约8万平方米。 2.4.计划总工期:计划工期为1095日历天,工期为预估工期。 2.5.项目总投资:*****.71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融资。 2.7.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8.2.施工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个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和1个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1个类似项目是指以上1个市政工程和1个房屋建筑工程;若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分别达到上述投资规模额度要求,为1个类似业绩,也可以分别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个合同额不低于2.5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业绩和1个合同额不低于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业绩(1个类似项目是指以上1个市政工程和1个房屋建筑工程;若同一个项目中包含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分别达到上述投资规模额度要求,为1个类似业绩,也可以分别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四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0 00:00 至 2024-09-1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3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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