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用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TC240QFKC | 发布时间 | 2024-09-09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用项目 | 阅读量 | 11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委托,就济南历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用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用项目
二、采购编号:TC240QFKC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选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由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再审(如有)诉讼事项及至案件执行完毕,采购人作为原告的清收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两年后委托关系终止,但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另有约定或者届时另行书面约定的除外。
(二)采购流程: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并且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供应商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律师事务所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上。
3. 在律所界有良好的声誉,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4. 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具备与审判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5.律师事务所如为采购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采购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6. 参与采购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使用名单,与采购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已解决利益冲突或利益冲突可被采购人豁免,并作出利益冲突避免承诺。利益冲突是指供应商及供应商总所、全国分所(如有)及上述单位的律师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总行、全国分支机构(如有)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如存在利益冲突且利益冲突未解决的,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完成豁免工作,若供应商无法解决利益冲突且无法获得采购人豁免,则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参与竞标的律师事务所须签署《中国银行外聘律师服务利益冲突回避承诺书》,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 间: 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 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7号科汇大厦C座3层
3.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济南历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代理律师费用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houyang@cntcitc.com.cn,在邮件正文中明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执业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5日13: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5日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4.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7号科汇大厦C座3层3001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波
电 话:166*****710
电子函件:houyang@cntcitc.com.cn
标签: 济南历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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