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越城区稽山街道,用地范围东至浙江旭日轴承有限公司,南至曹江路,西至城南大道,北至平水西江。
2.2建设规模: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01 亩,包括:(1)航芯科技园提升: 用地面积约 44亩,对既有建筑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场外景观进行提升;(2)原曹江路科创基地地块更新: 新建3幢高层科创楼、1幢人才公寓及配套地下室,用地面积约 40 亩,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科创楼约*****平方米、配套用房约9840平方米、配套人才公寓约78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平方米) ;(3)新建配套生态停车场: 用地面积约 17 亩,对东侧高压线下空间及未利用地进行生态停车场改造,增设新能源充电桩、景观绿化等设施,以完善科技创新综合体停车需求及景观配套。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面积为准。估算工程费用约*****.85万元。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施工阶段变更、工程量调整核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5招标估算价:约92.1294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约54.3487万元;招标代理费约37.7807万元)。
2.6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终结。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服务质量: 优质服务 。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8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65%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审标费。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监理(如需进场招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如需进场招标)、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施工中标价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必须包含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标底编制)(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
注: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及造价咨询合同(如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则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及造价咨询报告书的招标控制价报价书(加盖编审单位公章及人员资格章或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公章及人员资格章)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4.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社保缴纳证明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
4.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送至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手机、邮箱)、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公休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3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无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汇银国贸大厦1号楼7楼705会议室(都泗门路80号)。
7.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
7.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5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汇银国贸大厦1号楼806室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
联系人: 戚工 联系人:郦家锋
电话: ******** 电话:175*****602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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