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和文印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和文印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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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印刷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350,000.00 | 1(项) | ¥350,000.00 |
1.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2.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由采购人按照制作需求自行验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折扣比例的形式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综合价格后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工资(含基本工资和补贴、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福利费(含伙食费和其他福利等)、投入本项目设备费、易耗品(文印耗材)、纸张费、加班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服务人员意外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以及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采购文件列出的报价明细填报每项服务的单价,成交后,该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其他未列入的服务项目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文印需求与成交供应商按照不高于市场价协商确定。
(四)供应商在进行网上报价时,报价金额应按照一年的采购预算******.00元进行填报。
(一)计量: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填报《文印业务结算表》,由采购人代表与成交供应商核对所有复印、文印、速印等资料或广告设计制作的有效数量。
(二)结算方式:按实际有效数量×成交单价×成交折扣比例,每学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经采购人核实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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