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平办-ZBDL 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4.5319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为促进泸沽湖景区经营权的活化,实现景区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而提
升公司的经营收益,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计划在泸沽湖景区沿湖主干道的
800 根照明路灯上安装广告牌,用于公益宣传、旅游推广及招商经营。最高限价:645319.18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
证明文件。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5.1 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红太阳广场双创园区 L2-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红太阳广场双创园区 L2-2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
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本项目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促进泸沽湖景区经营权的活化,实现景区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而提升公司
的经营收益,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计划在泸沽湖景区沿湖主干道的 800 根照
明路灯上安装广告牌,用于公益宣传、旅游推广及招商经营。
2.3 最高限价:645319.18 元。
2.4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工作。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一
次性验收合格。
2.6 技术要求:
(一)制作安装要求
1)以灯杆双面广告位招牌的制作形式,制作内容思路清晰,围绕公益宣传、旅游推广及招
商经营等内容进行宣传,促进景区经营权的活化,实现景区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而提升公司
的经营收益。
2)灯杆广告牌主要制作安装在泸沽湖景区沿湖主干道路灯灯杆上,广告牌双面制作,要求
样式设计新颖,具有较高的观赏性,符合泸沽湖景区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符合泸沽湖景区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创建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灯杆漆面和绿化带的毁坏,所有施工要符合泸沽湖景区自然
保护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毁坏的绿化带和相关设施要按照泸沽湖管理局、泸沽湖自然保护局、
宁蒗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二)服务质量要求
1.设计出的灯杆广告牌样式及内容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制作规程、工艺、
材质、规格等按照技术标准执行;
2.灯杆广告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如出现破损、坠落等情形,需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24 小时内了解原因,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48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中标后,乙方主要设计人员要及时与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对接,尽快设计
样稿,对接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设计稿设计完成,并完成各项施工
任务,同时在甲方指导下完成对该项目的设计修改,直至项目制作施工完成。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云南平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红太阳广场双创
园区 L2-2 号)
5.3 方式:①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资料费汇款至指定账户后,发送邮件至
572458703@qq.com 获取招标文件(word 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
的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应附报名费缴费/转款凭证、联系人及电话),账户信息
如下: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华路支行,银行账户:132151511010062539。
②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平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红
太阳广场双创园区 L2-2 号)现场获取。
5.4 资料费:600.00 元。
★5.5 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红太阳广场双创园区 L2-2 号;
6.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和密封的纸质投标
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玉龙县黄山镇青龙南路景誉家园
联 系 人:曹雅丽
电 话:136887904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埂路 219 号六楼
联 系 人: 郑奇仙
电 话: 182888738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