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区域8-10层装修改造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区域8-10层装修改造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办公区域8-10层装修改造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区域8-10层装修改造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650********
2.3实施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8-10层
2.4采购范围: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吊顶、窗帘、强弱电、灯具、给排水、卫生洁具、通风空调等改造工程以及办公家具、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前的维护、工程及设施移交、开荒保洁、质保期服务等相关施工内容。
2.5工期要求:第一阶段:8、9楼施工,工期30日历天;第二阶段:10楼施工,工期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作日8:00-18:30不得进行有噪音施工。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自2024年以来为其缴纳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如业绩不能体现相关内容,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15:0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15:00。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1询比组织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高修言
联系电话:0371-********
8.2采 购 人:大河纸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赵冬
联系电话:0371-********
8.3采 购 人:大河智运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8楼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152*****910
8.4采 购 人:大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C座602
联 系 人:刘婧
联系电话:186*****292
8.5监督单位: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371-********
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9日
标签: 装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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