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贵金属处置招标公告

废贵金属处置招标公告

废贵金属处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4-09-09 19:00:00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概况
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贵金属处置项目已具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贵金属处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1:高纯料;涉及多种类,含铱、铑、镍等贵金属元素; 标段2:普通料;涉及多种类,含铱、铑、镍、铂等贵金属元素; 标段3:擦拭料;涉及多种类,含铂等贵金属元素。 以上废贵金属拟对外公开处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并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9-19 17: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审核报名单位资质,并将招标文件通过邮箱(youyuqi@cntorch.com)发送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09-14 17: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19 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9 08:30:00
3、递交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68号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9-29 08:30:00
2、开标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6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6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2*****590
九、其他说明
1、 投标报名要求
1.1报名需提交资料:
1.1.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均要求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公章)等材料;
1.1.2信用承诺函及近半年内企业完税证明;
1.1.3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或者(开户行许可证+资信证明),二者选一;
1.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1.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1.1.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企査査、信用中国、天眼査”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截图,要求清晰盖章版;
1.2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某项资料确不能提供,请书面说明原因并盖章;
1.3报名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做材料目录,所有提供资料均盖上公司印鉴,并严格按目录做电子版,发送项目报名邮件时按照以下格式:
1.3.1报名材料发至报名邮箱:youyuqi@cntorch.com,邮件标题为:潍柴火炬科技公司废贵金属处置-报名材料;
1.3.2邮件正文内容编辑为:报名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1.3.3要求报名材料为PDF文档,命名为:投标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
1.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09-14 17:00
1.5报名截止后,投标人如果少于3家,将作流标处理。投标人需三个标段都参与报价,报价少于3家,则竞争性不足,所有报价无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资质进行择优筛选,而不对未通过筛选的投标人进行任何解释。
2、 获取招标文件费:不收取;
3、 投标保证金*****元;
4、 踏勘及取样:
4.1踏勘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19日
4.2看货及取样地点:湖南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68号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2*****590
4.4踏勘详细要求:
4.4.1每家最多2人进厂看货,最晚踏勘前一天报备公司名称、踏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4.4.2踏勘前10分钟到达看货地点;
4.4.3厂区内严禁吸烟、嚼槟榔,厂区内不能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子。
4.5取样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无论中标与否,各标段取样费不予退回;样品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重要说明
5.1根据每个标段价格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入围,综合评价最高者中标;本项目由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5.2招标公告、澄清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发布;
5.3只发布招标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4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由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有信息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5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根据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收取相应保证金,但无论中标与否,未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需在招标结果公布后退回,入围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或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5.5.1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5.5.2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5.5.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査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5.5.5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贵金属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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