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融媒集团460演播室灯光机械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汕头融媒集团460演播室灯光机械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汕头融媒集团460演播室灯光机械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TRM*******)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STRM*******

二、项目名称:汕头融媒集团460演播室灯光机械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和承包方式:

本项目最高预算为人民*****元。最高预算为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包干价(即包货款、包人工、包人员安全、包税费、包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超过最高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项目概况:

汕头融媒集团460演播室灯杆51号、56号位于观众席上空,故障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为及时消除隐患,满足日益增长的节目制作需求,现需采购两组灯杆机械系统的维护改造。

五、采购内容:

1、采购清单

2、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用户需求书”中指出与否,响应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

3、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要求:

(1)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须齐全。

(2)供应商所投货物及相关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货物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3)供应商所投货物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符合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优先投报节能、安全和环保产品;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按其规定或要求。如货物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2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经验收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七、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成交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50%作为预付金给成交供应商;

2、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后向成交供应商安排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尾款,即合同款的50%;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款支付前要提交相应款项合法、合规、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八、商务要求:

1、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由于货物在设计、制造等技术和质量问题而产生故障,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货物并赔偿相应损失,所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将顺延。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非人为故障,供货商应提供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供货商应无条件进行更换,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属易损零部件或因不抭力因素造成的,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收取成本费。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委托人临时使用,代用期间维修超过半个月(或确认不能修复的),由成交供应商按原型号或升级型号进行更换。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及时响应、排除故障,采购人有权利聘用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安装、调试与验收

(1)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参选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

九、服务要求: (需提交履行服务承诺函)

1、成交供应商工作应安全、保质、文明,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需求内容工作,采购人只负责支付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的合同款,项目中具体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期间的交通费、餐补、人员安全等。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安排成交供应商开展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工作安排并及时完成工作。如因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如因成交供应商没有响应采购人工作安排耽误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临时购买第三方服务,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工作完成后需经采购人工作人员确认服务情况。

4、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所需要的工具、耗材、配件和劳务,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除支付合同款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服务人员不得随意闯入采购人指派的工作地点以外采购人的工作范围,以免影响其他人员正常工作。不得任意动用与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设施,否则,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6、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将采购人的项目进行转让或分包。

7、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无偿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

8、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任何来自项目或其过程中所致的人身伤亡,不管按照任何法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保证采购人免予承担任何责任。

9、成交供应商维修工作全程不动火、不动焊。

十、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内,参加相关采购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投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3个工作日)。

十三、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邮箱: rmcg_********@163.com参与报名,并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1:40)到汕头融媒集团(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48号行政楼304号房)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一概不退。

十四、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1. 投标文件正本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A4纸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3.投标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5.采购方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方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人联系人:姚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维护 演播室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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