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分包一
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分包一
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
    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国焱竞谈(工程)2024-288号
项目名称: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
预算金额:******.76(元)
最高限价:******.76(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分包一;
  预算金额:******.76(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和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时间承诺书(参考格式见第三章); 4、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6、谈判单位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上提供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10 至 2024-09-14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2、网上获取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yzb@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qhgyzb@126.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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