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YZB-202409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招标人为郑州市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包含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
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
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如享有免税政
策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
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
表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 Hongyezbb@126.com 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方可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在邮件中注
明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层开标室
七、其他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司法局的委托,就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
杂用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NHYZB-20240908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范围:郑州市司法局食堂厨房设备及厨杂用品采购项目,包含采购设备的供货、运
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
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155000 元;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期:合同签署后 5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使用要
求;
7、质保期:一年;
8、包段划分:不分包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如享有免税政
策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
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双
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 方式: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
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 Hongyezbb@126.com 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
对无误后,供应商方可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在邮件中注明公
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
4.3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层开标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
收。
六、本次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611388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 8 号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层
联 系 人:宋先生 贺女士
电 话:0371-56505020
发布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司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司法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 8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76113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层
联 系 人: 宋先生 贺女士
电 话: 0371-5650502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