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三次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咨询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三次)
(招标编号:LZB24-16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咨询论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万元,招标
人为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咨询论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咨询论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咨询论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撒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
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上传成一个PDF发送至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邮箱15904871987@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不需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七、其他
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采用竟争性碰商,
采购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
询论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咨询论证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儿ZB24-16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1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内蒙古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肢及新材料一体化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论证项目数量: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及
参数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55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n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胸网(wwnw.cgp.B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一11:30时,下午2:30一5:00时,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上传成一个PDF发送至内蒙古
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5904871987@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投标单位不需到场。资料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电子邮件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命名,且在正文部分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
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人员联系进行资料审核,缺少内容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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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9号楼
联系人:赵字哲
电话:0477-3863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B座11楼1106室
联系人:高晓霞、崔欣颗
电话:15904871987
电子邮件:15904871987@163.com
招标人或共据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聚颗公、方悦麦(室名)
招标人或其标代: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