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济线禹城规划园区改线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11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济线禹城规划园区改线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榆
济管道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济线由于与禹城规划园区的张庄村至崔庄村与规划冲突,因此决定对管线进行
迁改,改线段长度 7.23km,并新建 RTU 分输阀室 1 座。改线方案起点位于张庄村北约 320m
处,管线由起点位置向东北敷设 151m 至新丰收沟,定向钻穿越该沟后,向东北敷设 1037m,
定向钻穿越彭庄沟,继续向东北敷设 660m 定向钻穿越尹庄沟,然后转向东埋地敷设 462m 左
右,定向钻穿越 S101 省道和京沪铁路,穿越铁路后,向东敷设 390m,定向钻穿越十里望沟
后向北穿越规划的北外环路,继续向东北敷设 110m,新设分输阀室 1 座,出分输阀室后 420m
至洛北干沟处:定向钻穿越该沟后,继续向东北铺设 400m 后向东敷设至粉庄村西侧与原管线
相接。改线长度 7.23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济线禹城规划园区改线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济线禹城规划园区改线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资质;
(4)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个人执业业绩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均不能明确
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专业主管部门印
章,否则无效);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
年报,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2)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类似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个人执业业绩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中均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专
业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持有其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
内任意时间)。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项目编
号见招标公告标题。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
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
份有限公司主楼,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
送。4.3 联系人:张祥耀 18661376237。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公
众号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
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5)“信用中国”
网站证明材料;(6)业绩证明材料;(7)2023 年财务年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
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
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应
注明:SL20241025。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
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 号文的规定执行。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17 万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基础图件、资料,计算项目占用的各地类面积;按照有关
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告及申报材料;制作相关图件、编写节约集约用地
专题报告;对占用基本农田或者耕地规模较大的提供踏勘论证意见;编制项目占用土地使用
标准情况说明;确定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汇总用地预审材料并组卷上报自然资源管
理部门,取得最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批复文件等相关事宜。
7.6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为止。
7.7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7.8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9 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纪检监督
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榆济管道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 15002 号
联 系 人:杨观
电 话:18678788950
电子邮件:yj_jhjy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联 系 人: 张祥耀
电 话: 18661376237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