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租用办公场所招标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租用办公场所招标公告
一、采购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16ZJ01ZC30
三、采购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租用办公场所
四、采购预算金额(元):********.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租用办公场所。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于人民大道中39号之一,经专业机构鉴定办公楼混凝土出现开裂、脱落、露筋、钢筋锈蚀、框架梁承载力不够、框架柱承载力不够及多次钢筋断裂的现象,未达到《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故须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变更办公场所。经调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银隆广场从交通便利性、建筑面积及配套上符合条件,且银隆广场为5A甲级写字楼,设有员工食堂,配置9台宽敞高速电梯及自动化的保安、消防、监控、通讯系统,是目前开发区唯一可以最便捷、最高效、最高质量为群众和企业办理税收业务的场所。
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关于开发区地税办公场所的批复》(湛开办〔2015〕67号)及广东省湛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发区地税租用办公场所的批复》(湛地税函〔2015〕212号)的要求,本项目拟租用广东荣基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商业裙楼4楼(建筑面积3228㎡)和负二层60个停车位,主要用于群众和企业办理税务相关事项及办公使用。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荣基集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19号荣基大厦四层办公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尹年长工作单位:广东海洋大学 职称:中级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韩鹏 工作单位: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职称:中级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黄电 工作单位:岭南师范学院 职称:中级
意见:详见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出现的情况,已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且目前开发区地税局的办公场所从地理位置、场所大小等方面也远远不能达到便利和高效的要求。综上,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和对开发区现有办公楼的了解,论证专家一致认为目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银隆广场最能实现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广东荣基集团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处进行采购,以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 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止。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于人民大道中39号之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三)监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9-*******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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