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湾村太玉园小区煤改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张家湾村太玉园小区煤改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华信今朝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双森供热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通州区张家湾村太玉园小区煤改气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对所述工程进行投标
1.项目名称:通州区张家湾村太玉园小区煤改气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HXJZ-2016-ZB1066-4;
3.采购人名称:北京双森供热科技有限公司;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政府路;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信今朝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一期3号楼16层1608室;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138*****662;
8.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元) | 工程地点 |
通州区张家湾村太玉园小区煤改气工程(监理) |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村太玉园小区 |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投标人不得不响应招标文件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今)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 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9月13日至2016年09月1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一期3号楼16层1608室。
1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4、项目联系人:王工
15、联系方式:138*****662
1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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