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0、11组标准渠建设招标公告

8、9、10、11组标准渠建设招标公告

马坝村8、9、10、11组标准渠建设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马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马坝村8、9、10、11组标准渠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比选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马坝村8、9、10、11组标准渠建设工程;

2.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马坝村;

2.3工程内容及规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6年09 月14 日至2016年09 月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1段189号锦上时代B座21楼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3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业主固定联系方式);

(4)2013-2015年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5)项目经理:二级(含临时)或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近六个月购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岗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及近六个月购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马坝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马坝村村民委员会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1段189号锦上时代B座21楼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2016 年09 月1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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