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中桂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牌证公司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9 00:00:00

竞争性谈判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明园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园集团)拟聘请1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作为明园集团所属企业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牌证公司)与广西中桂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阶段提供法律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MYJTGS-2024-05

2.项目名称:广西中桂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牌证公司合同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代理方式:部分风险代理。

4.项目上控价:基础代理费上控价6.4万元。风险代理费上控价80万元,该费用与诉讼结果挂钩。

本案诉讼风险代理目标为“我方胜诉,即生效判决书驳回中桂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在以下时间点和情形下,视为诉讼风险代理目标完成:

①二审或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我方胜诉,判决生效后,中桂公司不申请上诉或6个月内不向高院申请再审。

②二审我方胜诉,二审判决生效后,对方向广西高院申请再审,广西高院下达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③基于广西检察院抗诉,广西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结果是维持二审判决(我方胜诉)。

5.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有企业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且律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团队执业律师近3年内没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在南宁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因特殊业务需要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的律师事务所。

3.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5.拥有良好的职业声誉。

6.已入选集团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备选供应商。

7.必须承诺不在同一期间内办理与选聘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三、项目需求

为以下所涉及的牌证公司与中桂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阶段提供法律服务:

(一)提供全面的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二审代理诉讼、证据收集、辩护等方面的支持。

(二)通过会面、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及时答复委托人对本案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并根据案件特点提供专业、具体的法律意见。

(三)根据案件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预测,并提出相应应对策略,帮助委托人合理控制诉讼风险,提高胜诉概率。

(四)与本案件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报价要求

(一)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市场竞争状况自主报价,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以万元为单位,报价需精确到仟位;

(二)报名人基础代理费上控价6.4万元,风险代理费上控价80万元。报价方式包括响应文件书面报价及现场再次报价,书面报价与再次报价不一致的,以现场再次报价为准。报价超过限价的,报价文件作废。

(三)应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价人须承诺事项

(一)同意承担规定的工作内容,并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在报价函中没有故意隐瞒与报价函不符的重大事实,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现象存在。

(三)保守商业秘密,如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采购人声明,并实行回避。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维护职业声誉。

六、项目递交文件要求

响应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要求编写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一)报价文件构成

1.承诺函;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4.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服务团队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明;

5.服务团队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明;

6.报价表;

7.服务团队服务方案(包括对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存在问题分析及二审上诉的策略和对策分析);

8.诉讼方案;

9.响应的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制作要求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先行分别包封,包封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再一起封装入一个外层包封中。

2.外层包封应写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项目名称、报价编号等字样。

3.内外层包封的每一个粘贴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内外层包封以未暴露出报价文件内容为合格。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封装和标志,询价方将不承担报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三)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上述报价文件应以密封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广西明园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接收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8号邕州饭店3楼303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2:00,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82*****440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我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贵司参加选聘的需参加我司组织的现场谈判及报价,谈判具体时间由我司另行通知。

(二)我司根据选聘工作组的评审结果向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发出中标通知书。选聘活动结束后,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三)如我司发现参加选聘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服务团队执业律师有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而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情形的,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参加评审或入选资格。

(四)牌证公司与入选中介机构订立合同,并承担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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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专项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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