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园维修改造及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课座椅、图书-招标/资审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园维修改造及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课座椅、图书-招标/资审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园维修改造及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课座椅、图书)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园维修改造及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06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改发[2024] 16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123团中学、124团中学、125团中学、126团中学、127团中学、128团中学、129团中学、130团中学、131团中学、137团中学、奎东中学、胡杨河市第一小学、胡杨河市第一中学校园内。
3.工程规模:按照优质均衡达标要求,为第七师胡杨河市123团中学、124团中学、125团中学、126团中学、127团中学、128团中学、129团中学、130团中学、131团中学、137团中学、奎东中学、胡杨河市第一小学、胡杨河市第一中学这13所学校进行校园“硬化、文化、绿化、亮化、美化”五化建设和购置信息化、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课桌椅等设施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第七师胡杨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园维修改造及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课座椅、图书)
第七师胡杨河市123团中学、124团中学、125团中学、127团中学、128团中学129团中学、130团中学、131团中学、137团中学、奎东中学、胡杨河市第一小学、胡杨河市第一中学等13所学校购置课座椅、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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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 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 2021 年至 2023 年;未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若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以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任意一方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均可)。 3、投标人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设备1项以上业绩(类似业绩指规模、使用功能及结构类似) 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其他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5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网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 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教育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文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地 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团结西街28号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
杨帆
联 系 人:
凌杰
电 话:
0992-*******
电 话:
099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标签: 教学设备 校园维修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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