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中心医院乡镇分院采购设备项目公开比选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公告

南木林县中心医院乡镇分院采购设备项目公开比选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南木林县中心医院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南木林县中心医院乡镇分院采购设备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公开比选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比选三方服务单位

费用标准

备注

南木林县中心医院乡镇分院采购设备项目

******

代理公司


合理


代理公司

1.服务条件:拟选择服务综合实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招标代理机构。

2.服务内容:项目竞选至完成招标手续等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督,包括编制资料、审核投标文件、整理文件、招标总结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等; 同时在日喀则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具有招标资格至少2名以上人员,全程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工作。

3.代理时限:自签订合同至中标总结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4.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3日内递交比选资料,地点:南木林县中心医院,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交通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6.相关比选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比选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7.南木林县中心医院将参照《南木林县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详见附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机构。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9*****217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湘河北路10号。

附件:《南木林县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

南木林县中心医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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