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 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招标公告
    E370*****180*****(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芝罘区夹河东岸文体生态旅游带一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深蓝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芝罘区,北至滨海西路南侧、东至沈海高速、现状夹河绿道北段以西、南至渠河北、西至现状夹河绿道西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芝罘区,北至滨海西路南侧、东至沈海高速、现状夹河绿道北段以西、南至渠河北、西至现状夹河绿道西侧。飞翔体验基地约257亩、多彩趣味滨水景观约83亩、趣味山坡和坡地观景平台约140亩,总占地总面积约480亩(注:最终面积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项目运营合作期限为10年,自项目EPC建设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60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其中设计自合同签订、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善并提交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4)运营质量标准:中标方应按照A级景区标准,建立运营团队组建、组织搭建市场营销体系和商业经营体系,按招标文件及项目协议要求进行公园的园容维保,导入客服务体系,按照项目定位策划组织实施、持续举办文旅体活动。中标方应负责游乐及运营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景区安保、保洁服务、绿化管养、应季花卉更换、环境保护、场地使用经营管理等工作,应确保公园一直保持在正常运营状态。
    2.5 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运营管理。中标方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如有,涉及设计进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成员彼此就其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5.1 设计工作内容:本次设计内容包含整体施工图设计,并提供为支撑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各类专项设计研究和咨询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暖通、弱电智能化、钢结构等全套土建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需要二次深化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室内施工图设计、绿化景观施工图设计图纸、室外管网施工图设计图纸、挡墙设计等所有设计相关内容,设计深度需满足相关审查机构审核合格,并满足施工使用。还需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5.2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内容(含采购),以及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等工作,还包括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保障措施、工作。
    2.5.3运营内容:根据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投入项目运营需要的设备设施(包括不限于:观光飞机、休闲游乐设备、装配式建筑内软装,运营设施等)以及景区筹开和开园(宣传推广和节庆活动)等,投入总额不低于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并实际支付金额的10%计算(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并负责运营期间季节性花卉的更换、临展类物品的更新;运营团队组建、市场营销体系搭建、商业经营体系建设、园容维保、对客服务体系导入、并策划组织实施、持续举办文旅体活动、公园及运营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景区安保、保洁服务、绿化管养、场地使用经营管理等。项目运营成本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包括不限于:项目全部商业项目的二次投资改造费用、开业招商费用、水、电等能耗费用物业管理费、运营人员工资、宣传费、节日活动费用、设备设施维护费、公园绿植养护费、季节花卉更换的费用、气膜和风动装置等更换费用、环境保护费、污染防治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采购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部各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2)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人员(除设计、运营人员外)须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 号)执行。
    3.2.3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可校验的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园林工程或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单个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的园林工程或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2投标人须具有一份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园林工程或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 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设计、施工(含采购)、运营职责和分工,且明确投标人牵头单位。(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9日 22:00至2024年09月15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30日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7.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2 7.2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的通知》(烟建建管〔2023〕1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3 7.3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于洋,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军伟,电话:053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邮箱:Zfqzjjglk@126.com,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21号。
    7.4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7.5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jhtml。
    7.6 7.6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
    7.7 7.7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0535-*******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深蓝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252号 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于洋 联系人:董军伟、孟鑫
    电话:0535-*******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hdjw109@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体 旅游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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