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1-9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1-9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按照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及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晋宁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现将今年1-9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对2024年1月至9月10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排查,重点排查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经梳理,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1-9月未出台规范性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总体情况较好。

(一)统筹组织情况

为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晋宁区财政局再次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督促检查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落实了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由局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牵头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文件资料,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对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在相关科室(部门)制定文件过程中,均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讲解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机制建设情况

晋宁区财政局作为全区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副召集成员单位之一,自收到上级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先后成立、调整、充实并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我局公平竞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自查清理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及《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局机关各中心、科(室)及时开展自查,在规定时限内填写“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统计表”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1.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1-9月制发的文件,均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暂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2.于2024年7月10日,将《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2024年1-9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四)工作亮点

暂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时,对是否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甄别不准确,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指导、规范各科室(部门)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确保晋宁区财政局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晋宁区财政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公开。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统计表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kmjn.gov.cn/c/2024-09-10/*******.shtml

标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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