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整修及干道沥青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第1包

仓库整修及干道沥青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第1包

仓库整修及干道沥青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24-JHLZQS-G1005)

我部就仓库整修及干道沥青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拟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招标的施工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到我部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仓库整修及干道沥青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HLZQS-G1005

三、项目概况:拟整修4栋仓库约2400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防水修补、屋檐重装树脂瓦、拆除原有电暖管线并重布电路、内墙粉刷及外墙漆修补、地坪打磨后刷环氧地坪漆、室内消防管网及设备安装、集成式消防水箱安装等。

对约3.8万平方米路面进行处理找平、铺设5公分厚细粒式沥青并安装路沿石。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对同一人进行委托的企业,一律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参投企业须是建筑施工相关企业,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六)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承建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甲方可拒绝缺项漏项的材料)

(一)申请材料(均要加盖公司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申请人提供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该全权代表必须为施工企业所属人员,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并交纳有社保,附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公司为个人缴纳的社保清单。)

9.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10.天眼查APP中本企业“天眼图谱”中“企业关系”页面截图。

11.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本公司查询截图。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再加盖正面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材料顺序须按照第五条中“(一)申请材料”顺序排列,有额外提供的依次在最后排列。

(7)预审文件需要全文彩色打印,单双面均可。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时间,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载明的审查因素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结果告知

我部将以电话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免费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招标文件。

六、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4年9月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9月13日8:00—11:50和15:00—18: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材料递交时密封完好,并加盖公司印章。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后面有三个附件,是资格审查文件的必要件,必须提供)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女士(技术咨询) 刘先生(接收文件)

电 话:153*****017 178*****504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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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沥青 仓库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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