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项目基坑工程施工承包比选公告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项目基坑工程施工承包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 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公司 的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项目基坑工程 施工承包 ,采购人为 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 及银行贷款相结合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 综合比选, 欢迎有服务提供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
一、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
1.1项目名称: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项目基坑工程 施工承包
1.2需求单位 : 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1.3 本项目含税总价限价为: ¥ 376.66万 元( 详情见报名后所发模拟清单 ) 。
1.4采购内容:
采购一家施工单位为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开发的 广州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物业(姓钟围留用地地块)项目 提供基坑工程施工服务。
1.5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 6个月 。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或为法人的合法分支机构 )或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持有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或其他合法注册证书 ;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需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资料(如有)】;
2.2 应答方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应答承诺函);
2.3 应答方在参与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破产或被停止营业等异常状态 【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2.4 需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需提供附件五:廉洁诚信承诺书);
2.5 应答方2021年至今需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地基与基础工程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标的页、金额页、签章页)】;
2.6 应答方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7 本项目不接联合体应答(需提供附件六:应答承诺函)。
三、获取 比选 文件
3.1本次 比选 项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比选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4 年 9 月 10 日 0 时 0 0分至20 24 年 9 月 12 日 1 7 时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 应答方 ,请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一份打印盖章扫描版及一份EXCEL版至 采购经办人 邮箱: Gzctcxgx@163.com 。
3.2 报名确认通过后,采购 经办人 将发送本项目 比选 文件至潜在 应答方 报名登记表填写的邮箱,请潜在 应答方 注意查收。
四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4 年 9 月 19 日 9 时 3 0分 ;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F802;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渠道声明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 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从化城投 ”上发布。本公告内容及后续的公告修改、补充,以 广州从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 从化城投 ”上发布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渠道外,我司未在其他任何网站、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募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司为招募主体的招募信息为非法转载,均属无效。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应答文件邮寄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府前路98号 17 楼
采购 经办人 : 陈先生 、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135*****661
电子邮件:Gzctcxgx@163.com
采购人 要求一、 商务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为模拟清单采购,中选单位需配合基坑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查报告明确基坑工程工艺,并根据设计施工图完善基坑工程施工方案。
2、基坑检测、监测所必须的措施(如检测、监测所需的桩帽、设备平台、临时 搭架、拉杆等),由中选单位配合,且包含在措施费总价包干内容。
3、基坑顶、底部临时排水、工程临时排水接驳、报批,包含在措施费总价包干内容中。
4、土石方单价包干,即施工过程中遇废弃的原有构筑物、基础、管线废弃物等,包含在土石方单价装卸、运输、消纳费、垃圾处理费中,不再另行签证,应答单位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
二 、施工现场 相关 要求。
1.本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和验收标准、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2.本工程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必须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或行业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且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3.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3.1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2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
3.4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5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
3.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3.7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3.8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3.9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3.10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采购人: 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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