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城市能级提升,推动县城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按照《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制定《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此方案需要紧急修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接收意见方式为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

电话:0825-*******

传真:0825-*******

电子邮件:*********@qq.com


附件:1.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指挥部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1

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城市能级提升,推动县城区农贸市场高质量发展,按照《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实施,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配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参与改造提升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市场经营活动划行归市、摊位归区、坐商归店、运营安全。

(二)一场一策,分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城区农贸市场现状,科学制定农贸市场治理提升方案。按照“三个一批”(对标改造一批:腾飞市场、金泰市场、虹升市场、五星桥市场、西转盘市场、金茂市场、金阳市场;合理规划一批:郪江新城、凉亭社区;整合利用一批:中天广场、田坝子市场)方式,全盘谋划、统筹推进实施治理提升改造,到2026年底全面完成县城区8个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

(三)强化统筹,部门协同。实行县级领导挂帅,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包保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同、属地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属地、街道、部门力量,按照责任分工,加快推进。

(四)整合项目,多方筹资。由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经合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盐井街道、蓬莱镇等单位通过包装项目、打捆实施等方式,积极争取专项债、上级资金,广泛筹集建设资金。(经费预算见附件)

(五)保障民生,确保稳定。统筹市场改造和便民利民,坚持平稳有序原则推进工程建设,采取分区改造或设置临时市场等方式,做到既保障商家正常经营,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便利。

二、目标及进度

对照《遂宁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分三批启动实施。

第一批:改造腾飞市场,启动大英农贸市场(中天广场)投入运营,同时将田坝子市场功能整合到大英农贸市场(中天广场)。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对县城区8个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2024年8月启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二批:改造金泰市场、虹升市场、金茂市场。2025年3月底前启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三批:改造西转盘市场、金阳市场、五星桥市场,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和国有公司在郪江新城、凉亭社区等区域开办新型智慧化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2026年3月底前启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 主要任务

(一)优化布局。县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城市能级提升和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利商惠民、资源整合”的原则,优化县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在郪江新城、凉亭社区人居集聚区域规划设置一批农产品交易区。同时,将功能缺失的市场(田坝子市场)与新建市场(中天广场)功能整合,提升市场综合效能。

(二)对标改造。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改造方案,对不符合建设规范的设施拆除重建,对缺失的设施进行补建,进一步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重点对市场消防设施、给排水管道、强弱电线路、通风设施、农残检测和市场外立面、地面、摊位台体、台面等进行改造完善,规范农贸市场摊位功能分区,完善经营户信息、索票索证信息公示牌。

(三)新增业态。支持大英农贸市场(中天广场)开市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和国有公司,在郪江新城、凉亭社区等区域科学规划、对标增设一批新型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为适配城市发展和符合人居消费需求提供市场场景。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引入“物联网”管理,推行电子溯源秤和信息公示屏,为入驻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多维服务。

(四)规范管理。改造升级后的农贸市场按照权属和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市场主体+属地主责+部门包保”方式,依照《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农贸市场“日管控、周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遂食安办〔2024〕9号)文件精神落实统一管理,并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纳入县综合执法局统一管理,市场厕所纳入全县公共厕所管理。由县食安委根据《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农贸市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主要负责研究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改造提升方案,统筹协调推进治理提升工作。

(二)建立资金共管机制。由相关部门建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管理机制,保障资金有效使用。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市场开办者、管理方、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发动,引导经营者支持、配合改造提升工作;引导消费者理解改造提升工作,主动克服改造提升期间对生活带来的不便,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贸市场治理提升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委绩效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将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纳入镇、街道、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党政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按0.5分考核计入单位目标绩效奖励。


附件2

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指挥部


为确保大英县市场治理提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大英县城区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决定成立大英县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指挥部。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唐紫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文 林 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海波 副县长

成 员: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委绩效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司法局、县国资局、蓬莱镇、盐井街道、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承担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指挥部有关决定,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

(2)负责市场治理提升工作的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情况汇总和工作交流,编制印发工作简报,筹备指挥部有关会议,牵头拟定工作方案、绩效考核、专项工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3)承担指挥部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保障、纪要整理印发等工作。

(4)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的通知》(大府办函〔2021〕1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县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包保单位牵头负责包保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1)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属地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中的社会稳定工作;及时依法处置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停放、维护交通秩序等工作。

(2)县委绩效办:负责将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牵头开展督查考评。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按要求将农贸市场治理提升纳入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等专项;负责制定县城区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改造方案;负责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负责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做好新改建的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5)县商务经合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项目工程设计、规划建设,制定农贸市场改造补短、提档升级标准;负责指导中天广场积极招商、开市运营并整合田坝子市场功能。
(6)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搭乱建行为整治,参与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配合做好临时市场选址、搭建工作。
(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治理提升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会同县委绩效办督促相关单位建设、改造升级开展工作;跟踪、督导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进度;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改造升级标准;指导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指导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机制。
(8)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农贸市场消防设计、布局等工作。
(9)县司法局:负责对改造实施中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相关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10)县国资局:负责摸底调查,做好农贸市场调研,积极探索农贸市场国有化市场运营管理;引导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施工等市场化竞争。

(11)蓬莱镇、盐井街道:负责落实农贸市场属地责任,成立包保农贸市场治理提升工作专班,由责任领导及承办部门人员组成;做好前期情况摸底和群众、商家沟通协调等工作;保障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和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治理提升期间临时市场选址、搭建、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规范运营。

(12)县财政局:负责农贸市场治理提升资金统筹,并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1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同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负责农贸市场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农贸市场活禽屠宰点建设。


标签: 农贸市场 提升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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