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城改造项目室内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玛雅城改造项目室内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玛雅城改造项目室内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 ||
项目编号: | 2420A******* | ||
项目地址: | 罗湖区 | ||
项目概况: | 玛雅城改造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紧邻沿河南路、春风路高架桥, 项目距离香港仅有一河之隔, 深港互动氛围浓厚,区位优势明显。项目占地约5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该项目含3座楼宇及局部临建房屋,既有建筑为2-7层,原设计用途(现状)为酒店、商业,拟对项目实施改造,用作产业办公、产业配套等多种功能。 | ||
公告名称: | 玛雅城改造项目室内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一、投标单位需先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3)招标要求的资质文件;(4)企业简介。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二、招标人将视报名情况对报名单位进行预审和考察,确定入围的报名单位进入后续投标阶段,招标人电话通知入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三、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具体公告详见公告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0 | ||
交货期说明: | 工期暂定3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部天、地、墙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构建、附着物、龙骨、预埋件、所有的非承重隔墙(轻质隔墙、二次隔墙、玻璃隔墙、活动隔断等非承重墙体)、承重墙拆除至结构面、楼地面装饰及地坪拆除至结构面、建筑外墙室内侧拆除至砌体面或结构面、天花固定管道和龙骨的钉,拆除作业需确保原始结构墙柱梁板等不受破坏。2.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部的构筑物(包含但不限于水吧、造景、服务台、泳池、厨房等)、全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家具、五金卫浴淋浴设施、灯具、厨房设施、所有机电系统设施等)。3.拆除范围内原梁、柱、墙、板等原建筑结构面以上保温、隔音、装饰、防火等工程的专业拆除。4.建筑内部所有的室内门窗、楼梯栏杆扶手等工程。5.拆除范围内所有机电系统的拆除(包含但不限于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燃气系统工程等)。6.拆除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管线的拆除(包含但不限于电力、水力、燃气、通信、空调、消防、其它专线等)。7.保留梁、柱、墙、板等结构(结构不受破坏)。8.所有拆除物的解体、清运及废弃物综合处理与利用,拆除产生的一切建筑废弃物、场地生活垃圾及松散石方(石碴) 外运及弃置,以及场地平整及清理,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9.场地红线范围分块拆除施工,使用围挡分隔,必须符合《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10.根据现场需求搭设脚手架防护。11.无论发包人有无场地内管线迁改计划,承包人必须对场地内所有室外管线接口应采取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水力、燃气、通信、其它专线等),管道线路的封堵,拆除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场地的临水、临电和通信(含申办手续、接驳等)由拆除单位负责完成,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拆除单位需对场地管线进行排查,因未排查导致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负责场地内及场地周围保护措施及管线产权单位的配合。电表前端电缆(含电表)、电力设备(含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等附属设备)、水表前端(含水表)、供水管道、通信管线及消防设备等设施归产权单位所有且不计入承包人残值回收范围,但承包单位需积极配合产权单位或发包人进行拆除作业。12.危大工程的专家评审方案,编制要求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拆除工程技术指引的通知》(2019年12月24日),邀请专家需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认可,且论证通过。拆除过程中涉及安全的论证评审由拆除单位邀请专家论证。13.施工期间充分满足周边地块正常使用的道路交通要求。14.负责周边业主、学校、商业中心、交通等涉及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15.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许可、备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施工备案、房屋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建筑废弃物减排及综合利用方案等,项目遗留租户拆迁配合工作。16.负责项目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保服务,做好项目封闭式管理、人员及设备进出场管控等。17.其它发包人交与承包人的其他工作。18.所有的细目详根据现场情况及发包人要求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调整本项目工程范围或取消项目,若乙方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
资格条件: |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杨工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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