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左后旗自然资源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科左后旗自然资源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后自然资发【2024】254号


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科左后旗自然资源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左后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科左后旗自然资源局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建立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涉企信息统-归集共享,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积极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我局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协同监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统一归集到公示系统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及时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据和建立本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公示质量,全面、及时准确地将企业信息归集到公示系统。

(三)共享共用。使用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名下信息,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调监管和信用约束。

三、归集内容、路径和时限

公示系统归集公示的涉企信息主要包括:

(一)归集内容

1、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3、企业依法应当自主公示的信息;

4、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

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归集路径和时限

1、归集路径。涉企信息的归集以“谁产生、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为原则,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关联匹配信息的标识,各股室将产生的涉企信息统一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通过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共享至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非涉企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共享交换至公示系统。

2、归集时限。各股室应当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产生、变更后及时整理、录入、归集,并于20个工作日内在公示系统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股室要加强对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平台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企信息提供的具体承办人。保证公示信息质量,认真核实涉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三)加强督促检查。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企信息提供的单位和具体承办人,保证公示信息质量,确保涉企信息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科左后旗自然资源2024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与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科左后旗自然资源局“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与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荣辉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雨佳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李万家旗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股股长

王飞旗自然资源局矿产股股长

吴国庆旗自然资源局测绘与调查监测股股长

齐福安旗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权益股股长

代小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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