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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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 ||
采购单位 | 武威市凉州医院 | 交易编号 | LZYY-YGCG(2024)-XM-004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联系人 | 李文娟 | 联系电话 | 153*****93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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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9-10 10: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12 11: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9-12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13 11: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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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001 | LZYY-YGCG(2024)-XM-004 | 工程类 | ******.81 |
公告内容
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拟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特别提示:
1、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zjy.gswuwei.gov.cn/)阳光招标采购中,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2、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即视为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且无异议,同时明确知晓和完全承担参与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一、招标人:武威市凉州医院
二、项目编号:LZYY-YGCG(2024)-XM-004
三、项目名称: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及预算控制价:
1、凉州区传染病医院住院楼导视系统及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2、预算控制价:******.81元。
六、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投标单位须按要求上传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
2、投标人须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要求包含装饰装潢设计施工、亮化工程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需驻场进行技术服务。
3、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4、近2年具有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提供截图,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有效,截图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提供对本项目投标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8、投标单位出具的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公告七、施工、报价要求”的施工维保承诺。
9、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
特别说明:
①资格文件应在报名时限内上传且为一次性上传,如超过报名时限上传、审核后修正上传的一律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②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本次开标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申明、承诺须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投标资料均以上传的资料文件为准,版面须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资格审查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视为无效投标。
七、施工、报价要求:
1、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匹配采购方基础材料需求意见,投标即视为已踏勘并明确投标产品符合使用需求,并编制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施工实施方案,需内容完整可行,如投标人未踏勘或踏勘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项目采购人需求,拟中标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提供基础材料不符合采购方需求的无条件退换材料。
2、中标单位施工材料在使用时采购方若提出任何质量异议和参数不符,中标方须无条件退换。
3、项目负责人需驻场进行技术服务。
4、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和满足采购需要。涉及的材料质保期和维保期≥3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
5、中标企业承担所需材料及施工涉及的全部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责任。
6、本项目报价包含:清单所列材料、施工所需人工费、未列出的必备配件材料费、安装调试费、维保费(包括质保期内配件及耗材免费更换)、税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投标因充分考虑工程施工风险,报价中标后,施工全过程中一切费用均不因工程量增减而调整,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7、施工期限:本项目拟中标方需在签订合同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并正常运行,逾期一天按每日2000元予以处罚。
8、不同意施工、报价要求和招标文件“九、 付款方式”的不准报价。
八、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即上传提交的资格文件全部审核通过且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判定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说明:为了防止恶意低价竞争,竞价结束后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恶意低价竞争倾向的,可要求投标人在1个小时内提供合理说明和保证履约承诺,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其材料不能合理说明的将作为废标处理。资格文件应在报名时限内上传且为一次性上传,如超过报名时限上传、审核后修正上传的一律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九、付款方式: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中标方开具全额发票交采购方挂账,采购方以财务挂账金额按财务付款计划支付。
十、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将投标文件1份(包括分项报价表)装订成册送至采购方处,格式自拟。
十一、报名时间及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4-09-10 10:30:00至2024-09-12 11:00:00
资格审核和竞价时间:2024-09-12 11:00:00至2024-09-13 11:00:00
十二、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35-*******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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